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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市庐阳区2008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条件的说明(对考生)
【发布时间: 2008-07-24】    【浏览次数:29838】    【信息来源:合肥人事考试网】

 

选调基本条件:

1、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;

2、年龄35周岁以下(197311以后出生);

3、有三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,身体健康;

4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(非全日制本科学历者,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);

5、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(合格)以上等次;

6、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;

7、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。

8、公务员身份或者参公。

 

特别注明:请考生在“个人简历栏”详细填写学校及学历是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(非全日制本科学历者,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)。

  考生是否为公务员身份(或者参公单位在编人员)在个人简历中务必详细注明。 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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