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5年度合肥市统计人员继续教育
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
各县(市)、区统计局、各有关单位:
为完善统计专业技术队伍的知识结构,提高统计队伍整体专业知识水平和创造能力,使之更好地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,根据《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及省市统计局有关文件的精神,现将我市2015年度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,且2014年度未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。
二、培训及报名
方便统计人员自主安排时间,选择学习内容参加继续教育培训,有利于解决工学矛盾,本次培训采用网络教学的形式,自即日至12月18日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(http://www.hfpta.com/),点击打开“继续教育培训网络平台报名入口”,进行用户注册,上传照片(本人证件照),选择统计专业课程(须满40课时,可多选),缴费,并于12月25日前完成所选课程的学习,过期无效。
三、证书办理
1.已有《合肥市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》的学员,课程学习完成后,携带《合肥市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》和身份证(代办人须携带双方身份证)到合肥市人才大厦705室(阜南路19号)盖章。
2.没有《合肥市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》的学员,课程学习完成后,于12月30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(代领人须携带双方身份证)前往合肥市人才大厦705室(阜南路19号)领取《合肥市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》。
四、联系电话:0551-62674257
五、相关要求
各区、县(市)统计局要高度重视统计继续教育报名工作,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、宣传动员到位、组织落实到位,采取上下联动、专业联动、执法推动等有效措施,动员和督促未参加继续教育的统计人员,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和考试。
合肥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
二○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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